学校组织拓展有关主题的评优争先活动,网络企业提供第三方投票平台,父母使出浑身解数在朋友圈为自己家里孩童拉票。票数落在别人之后?不要紧,可以在投票平台买虚拟礼品来刷票,达成“逆袭”。这是近日发生在陕西西安一所婴幼儿园的事。不过,笔者以“买礼物刷票”检索新闻时发现,在更早之前,安徽合肥、湖北孝感等地的学校,也都有此类状况出现。
网络企业依据市场需要,达到阶段性经济效益无可厚非,但借助技术、市场、资源时同样需要兼顾社会效益。陕西西安“买礼物刷票”的婴幼儿园负责人在同意媒体采访时表示,有关网络企业在业务推广过程中,并没如实告知投票可以通过付费买虚拟礼物来“刷票”。如此的话,企业就有侵犯校方知情权的嫌疑;另外,假如相当数目的票数是投票者烧钱买来的,而借用平台投票的全过程又没第三方监管,后台就大概通过技术方法操纵票数,既影响投票结果的客观公正,企业又获得可观的收益,那样就可能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。难怪有剖析觉得,如此的投票不只“渐渐演化成彻头彻尾的道德绑架和商业活动,还可能涉嫌犯罪”。
好学生不是靠刷屏“刷”出来的。拓展各类选优评先活动,向社会公众传播学校好形象、展示学生高素质固然要紧,但更要了解地认识到,教育靠的是春风化雨久久为功,没任何一所学校和其学生能单纯靠互联网人气投票,就树立起典范和标杆,更何况是靠“买礼物刷票”来扩大知名度、影响力。教育教学创先争优有其自己的规律,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。眼下很多校方和第三方平台拓展的各类投票、评比,在提高学校内在实力、提升教师教学水平上,一时的聒噪之后,又留给了学校和学生多少精神财富呢?而校方对第三方投票平台把关审核不严,不止是信誉损失的受害者,而且会导致学生和父母的经济损失,甚至最后成为学校的“减分项”,这必然与学校的初衷大相径庭。
虚拟的刷屏可能能满足一部分孩子的虚荣心,但却不可以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。拼关系、拼人脉获得的票数,本身就有失公平,更遑论烧钱买来的的高票,即使投票领先于别人并最后获胜,短暂满足了孩子的虚荣心之后,对其成长又有多少帮助呢?美其名曰帮助孩子树立自信,但如此的自信是打造在虚妄和资金之上的,负面效应非常大。
总之,如此的投票应该越少越好。网络企业和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教育服务,塑造更多优质的商品才是获得社会认同、永续进步的不二法门;于学校、学生而言,打造愈加清静单纯的教育环境,就要少发起、甚至不参与此类互联网投票活动;对父母来讲,朋友圈拉票对提高家庭教育的涵养意义有限,更应该对“买礼物刷票”说不。